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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发布时间:2024-04-02 1:12:16

  1. 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 房管局备案的租房合同怎么弄
  3. 房屋租赁需要向房产局登记备案手续吗

一、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①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②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二、房管局备案的租房合同怎么弄

民事主体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可以将房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进行租赁,但是子安现实生活中,由于租赁发生的纠纷案件是比较常见的,为了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双方在签署租赁合同之后,可以会备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若能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将会简化审理程序。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办理?

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还是非常的便捷的。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证明必须是以下情况才能办理: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需要提醒的是人才服务核心周边肯定有相关人才中介机构,交一点钱让他们帮着办理住所证明,需要具体致电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住证办理使用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目前已经归口街道办事处管理,公共户口如无其他意外也应当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该证明材料。

二、个人房屋租赁税率如何计算

1、出租用于居住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乘4%;

印花税=租金收入乘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乘1%;

土地使用税=面积乘税额(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乘3%;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乘10%。

2、出租用于经营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乘12%;

印花税=租金收入乘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乘1%;

土地使用税=面积乘税额(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乘5%;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乘10%。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元/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乘1.2%缴纳。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房屋出租(经营用)每月应纳税款:营业税及附加为租金收入5.5%,房产税为租金收入的12%,个人所得税为[租金收入-维修金等支出(每月限额800元,凭正式票据)-各类税金-800元]乘20%,另外如果签订合同还须交印花税为租金收入0.1%。

一般来说,房屋租赁之后,是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但是若就房屋租赁发生纠纷,若能向人民法院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能明确各方的责任,使得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也能减轻司法机关的审理压力,简化司法程序。

三、房屋租赁需要向房产局登记备案手续吗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一、出租人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二、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